肾在哪个位置
肾是我们很重要的一对器官,左右各一个,位于腹后壁、脊柱两侧,是腹膜外位器官,长得很像蚕豆,当然比蚕豆大很多。一个肾的大小:长8~14cm,宽约5~7cm,厚约3~5cm,重134~148g两个肾的位置并非对称的,由于右腹部有肝的挤压,右肾比左肾低1~2cm。左肾在第11胸椎椎体下缘至第2~3腰椎椎间盘之间,右肾为第12胸椎椎体上缘至第3腰椎椎体上缘之间。下图中从人体背面投影可以看到左右肾的高度位置区别肾的“邻居”左肾前上部与胃底后面靠近相邻,中部与胰尾相邻,下部则与空肠、结肠相邻接。右肾前上部靠近肝脏,下部和结肠右曲接触,内侧缘相邻于十二指肠降部。两肾均在膈下面“半包裹着”。肾的结构肾实质主要为肾皮质(肾小体、肾小管)和肾髓质(肾锥体)组成。肾的主要功能排泄代谢产物(肾小球、肾小管的“过滤”作用后随尿液排出体外);调节水、电解质和酸碱平衡(肾小管重吸收作用,排出/保留体内水分平衡);维持机体内环境稳定和内分泌功能(分泌肾素、前列腺素等激素,调节血压,刺激骨髓造血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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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刑罚为何喜欢打屁股
因为屁股就是人最柔软,但也最易感到痛觉的部位。一方面脱去裤子,能最大程度羞辱囚犯,使囚犯感到尊严被侵犯,从而引以为戒,以后都不敢再犯。另一方面屁股被打也最疼,而打人者的力道也更好掌控,如明朝时的“轻杖”与“重杖”,仅我所了解的,明朝时候受刑的犯人,通常会提前和行刑的衙役说好,多交些银子,为的只不过是能在被打的时候下手轻一些,谓之“虚杖”。但如果是一穷二白,又犯了不小的罪行,那就可着劲来吧,不到皮开肉绽,是绝不会罢休的。总而言之,杖刑在古代历史上持续的时间最长,诸如腰斩或者是刖刑一类,由于太过残忍,都早早被废除,然而唯独杖刑被流传下来,自然有其背后的道理。原因前面也说了,一是杖刑在受刑时必须脱裤,此举是为了增加罪犯的羞辱感,使其终生引以为戒,二来也是因为屁股作为人体脂肪最厚的部位,即使被打,遭受的损伤也最小,且能够迅速恢复,不耽误继续生产工作。所以在我国历史上,杖刑一直作为“轻罚”而存在,但也不乏“受杖刑而死”的个例,不过这种个例一般都是忤逆皇权或者统治阶级对受刑者憎恨极深,才会使用这种活活把人打死的刑罚,一般而言的杖刑都是只打屁股,让人感受到疼痛,又不至于身死,从而达到刑罚警戒世人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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